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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運動中心收費 運動局:將評估調整部分設施收費回應民眾需求

有議員今(8)日關心台中市國民運動中心收費情形,市府運動局表示,在游泳池部分,民營場館約120至150元間,國民運動中心收費上限為90元,較民營收費低;國民運動中心的體適能中心,則以每小時上限50元收費,亦較民營收費低;至於運動中心的投幣式吹風機,將評估民眾使用狀況取消投幣式,或增加免費吹風機數量,回應民眾需求。
台中市議會今日進行教育文化業務質詢,市議員張玉嬿、蔡雅玲、謝志忠、陳政顯等人均關心國民運動中心收費情形。市議員張玉嬿表示,有民眾認為國民運動中心收費跟民營差不多,希望市府調整,造福更多民眾。
運動局表示,台中市國民運動中心票價是參考台中市民營同等級運動設施收費標準所訂定,在游泳池部分,目前民營場館最低票價約為120至150元間,而國民運動中心所訂票價上限為90元,較民營收費低。
針對健身房部分,國民運動中心體適能中心以每小時上限50元計收,並提供全新器材給民眾使用,而坊間健身房多以會員制收費,每月會員費數百元至數千元不等,相較之下,國民運動中心收費並無較高,且運動中心無綁約問題,對民眾而言也較有彈性。
針對運動中心設置的投幣式吹風機部分,運動局將請廠商視民眾使用狀況,評估全面取消投幣式,或增加免費吹風機的數量,以回應民眾實際需求。(11/8*13)*運動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運動局

聯絡電話:04-22289111

  • 市府分類: 教育文化,休閒旅遊
  • 發布日期: 2017-11-08
  • 點閱次數: 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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