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李中質詢表示,外埔綠能生態園區得標廠商山林水公司另成立子公司禾山林與環保局簽約,而且原本擔任評選委員台灣促參顧問有限公司,後來又擔任計畫的專案管理廠商。此外,市府委託業者處理5萬4,000噸生廚餘,以市面每公斤堆肥約10元計算,一年有5.4億元的收益,要求市府比照台北市,要求廠商給予更多回饋。
環保局白局長表示,外埔綠能生態園區ROT案中,招標文件規定即明訂優勝廠商必須於1個月內「成立能源公司」與市府簽約,8月28日該局與廠商成立的「禾山林」公司簽約,符合規定。
另外,廠商依契約需付給市府兩項權利金,一個是固定權利金50萬元,且園區整建及設備依規定至少投資6.3億,並須在107年底試運轉,另一個則是20%售電所得回饋,其中10%須繳入市庫,另10%做為地方回饋使用,未來園區全量運轉後,一年預估約有3,000萬元的回饋金。
白局長強調,台北市要求廠商回饋的部分是指堆肥產品,前端處理5萬4,000噸生廚餘要變成堆肥,這部分需要付費,像是北部將生廚餘送到其縣市處理,每噸要付費1,800元,以目前進焚化爐處理每噸約要2,000多元。
環保局表示,對於外埔綠能生態園區所產生的沼渣沼液等堆肥產品,短中期將標售或委託民間業者協助精緻化,並將優先回饋地方,長期則規劃運用環保署補助經費成立精製廠來處理。
至於,專案管理廠商台灣促參顧問有限公司並非如議員所說擔任ROT評審委員,而是協助審查評估作業計畫及完成招商,並無採購法禁止進行標案規劃設計,而且過程經公開評選產生。
環保局也表示,未來外埔綠能生態園區完工後,目標1年處理5萬4,000公噸廚餘及5萬公噸稻稈,除採限定料源、密閉負壓等方式,避免臭味及汙染問題,也落實循環經濟,每年更可節省廚餘處理費用5千多萬元;同時,也規劃每一期每公頃約3,000元向農民收購稻稈,約可增加農民每年每公頃收入約6,000元,創造環保、農民、經濟發展多贏局面。
(11/14*12)*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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