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熱門公告 > 市政新聞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中市建設局持續收回區公所管理指標型道路 由市府強化養護品質

中市建設局持續收回區公所管理指標型道路 由市府強化養護品質
中市建設局持續收回區公所管理指標型道路 由市府強化養護品質
為兼顧道路養護效率及道路品質,並提升區公所執行道路養護的機動性,台中市政府建設局105年起收回14區16條指標型道路後,明年1月起將再收回原由各區公所權管的8區7條道路,以使用率較高的市區道路為主,讓道路養護陸續回歸由市府執行,以免因道路跨越不同行政區,產生管理責任模糊等問題。
建設局105年執行第一波收回指標型路段,包括跨越潭子、豐原及神岡區之崇德路、承德路及西勢路;跨越豐原及神岡區之豐原大道;跨越梧棲及清水區之大智路;沙鹿區沙田路;大甲區北堤東路;大甲區北堤西路;外埔區甲后路;大肚區沙田路;大里區文心南路、德芳路、德芳南路;龍井區沙田路;中興路(特五號);臨港東路(特六號);烏日區環河路;烏日區環中路;霧峰區中正路;太平區祥順路等16條指標型道路,共計66.85公里。
第二波從107年1月1日起,再收回跨越大里區、霧峰區的環河路一段;烏日區環河路四、五段;大雅區科雅路;潭子區福貴路;后里區后科路三段;梧棲區中興路;清水區三順路等7條指標型道路,共計14.30公里。
建設局長黃玉霖表示,市府執行路平專案,截至今年12月8日為止,總公里數已達445.41公里。部分區公所管養的區管道路、村里道路,因維護範圍較大,加上指標型道路較為寬廣並跨越不同行政區道路,僅以區公所現有財源及人力等行政資源養護效率有所不足。
為加速城鄉建設,縮短城鄉差距,建設局對於區管指標型道路維護,將陸續回歸市府執行,分攤公所不足的財力及效率,維持全市各區的道路品質。(12/11*18)*建設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建設局道路養護科 廖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3416

  • 市府分類: 交通運輸,公共建設
  • 發布日期: 2017-12-11
  • 點閱次數: 784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