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員謝志忠、張玉嬿、蔡雅玲今(11)日在市政總質詢時指出,豐原東億紙廠有汙染環境的情形,引發地方民眾抗議,東億則又申請工廠變更登記,試圖讓違建變成合法,遭市府駁回後,再循司法途徑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法院也判定該工廠敗訴,詢問市府的後續作為。
林市長表示,東億有汙染排放、違建、工廠許可等三大問題必須依法行政辦理,針對汙染排放,環保局持續稽查檢驗,該罰就罰;再者,都發局亦著手拆除其違建部分,會持續依法行政,貫徹公權力;另外,經發局依據工廠管理輔導法規駁回東億公司工廠變更登記申請,經東億上訴至最高行政法院,仍維持市府行政處分的效力。
針對東億違法部分,林市長強調,他已責成相關局處,積極落實法令解釋,沒有模糊空間,該罰就罰、該拆就拆!
都發局長王俊傑說,東億影響公共安全與衛生,屬於優先排拆項目,由於該廠內外均有違建,市府繼去年十月強制拆除廠外位於農業區的違建後,今年二月再度出動2台大型吊車、2組燒切機等機具及車輛,針對廠內無法補照的兩處違建執行強制拆除作業。
王局長說,除了東億原始的工廠登記、有權利的文件以外,其他違規擴建的部分,均會依法強制拆除。經發局長呂曜志也說,市府已收到法院判決,維持駁回不讓該工廠獲得變更工廠登記的決定。
環保局長白智榮說,東億是地方屢次陳情的地方汙染源,也是市府列管的重大汙染源,過去市府已主動稽查141次,並針對88次民眾陳情進行稽查,檢測38次,共計267件,查獲13次違規,依法裁處144萬7,200元。
另針對東億焚化爐設備沒有在合法工廠登記範圍,環保局將持續要求其將焚化爐設備地號載入工廠登記範圍,若無完成就會針對該固定汙染源操作許可證依法逕行行政處分;環保署今年八月的解釋函也指出,該公私場所應將污染源設置於工廠登記證登載之範圍內,後續環保局將持續與法制單位討論,落實對東億的汙染管制。(12/11*18)*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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