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會今日舉行第2屆第6次定期會第11次會議,市議員楊正中、劉士州關心交通局發包花博門票代售暨入口驗票採購案,交通局預算經費僅1.12億元,但決標公告為3.82億元,多出2億多,經費從何而來? 此外,經費編列在農業局之下,為何由交通局來執行?
交通局王局長澄清,市府在花博特別預算86億元總額下,編列台中花博門票銷售費用,這是105年至107年連續性計畫,3年共計3.82億元,並且分年編列,在去年花博特別預算已審查通過,並由市府資訊中心向市議會報告,後續因工作調整,由交通局執行發包作業,程序上合法,並無爭議。而議員指稱經費僅1.12億元,僅是今年預算。
對於議員關心為何經費編列農業局,卻由交通局執行。農業局長王俊雄回應,花博特別預算多編在農業局之下,由於花博業務量繁重,有賴市府全體動員,各機關共同分擔,因此本項計畫由交通局來執行。(12/20*14)*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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