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會今(25)日進行第二屆第6次定期會的第12次會議,部分市議員表示,花博票務系統經費僅1.12億元,但決標公告為3.82億元,為何質疑相差2億多元,也要求市府應提供完整花博資料,同時質疑得標廠商並無相關票務經驗。
對此,市府副秘書長郭坤明表示,花博總預算已獲議會通過,市府已依照議會決議向議會說明相關票務的工作項目,但因過去2年由資訊中心先進行票務資訊系統,後交由交通局整合電子票證,執行發包作業,程序上合法,並未有議員所稱無尚未審議就先行發包動支的狀況。
議員指出票務系統使用部分國際宣傳費用一事,郭副秘書長解釋,售票的多寡將可作評斷廠商推票的成果,若將宣傳與售票分開,將產生權責不明的問題。因此,市府汲取過去台北花博的經驗,決定整合行銷業務下的推票業務、營管下的票務業務,統籌各花博預算的一般事務費,讓台中花博從製票、推票、售票、驗票與清算統計業務,都能交由單一標案處理,減少介面同時讓遊客可以享受整合式服務。
他也進一步說明,為配合未來電子化的趨勢,市府向專業產業諮詢,決定減少人工的撕票、閘口管制人力,以電子取代人力,亦將透過此標案,藉由廠商的完整規劃達成。
對於議員要求提供完整的標案資料部分,負責發包的交通局長王義川則表示,依據政府採購法第34條第4項,採購文件應依法保密,因為服務建議書中會有投標廠商的商業機密,屬於不能公開廠商的智慧財產權;而市議員曾朝榮也說,此類案件已列入廉政署教案,曾有公務員因洩漏服務建議書,而被依據刑法判刑,他建議市府應該要謹慎。
至於議員質疑得標廠商,過去未有票務經驗,市府交通局長王義川表示,這次整體標案由三立電視公司得標,而售票業務該公司則與旺旺中時集團旗下的時藝多媒體公司合作,該公司具有參與各種大型博覽會及售票相關的經驗,並非無相關經驗。
至於行政院要求市府保留6億元作為展後經費部分,郭副秘書長解釋,行政院原要求市府保留6億元經費,做為未來場館的維護費用,事實上市府在規劃花博時,早已設定好場館在花博後的用途,未來不僅將作為2020年國際蘭展的會場,甚至2019年東亞青運也將使用后里馬場作為競賽場地。
最後,花博特別預算案由議長林士昌宣布修正後通過,但是「2018台中世界花卉博覽會門票代售暨入口驗票委託服務案」,被認為計畫與預算不符而退回,並於重新編列後再送議會審議。(12/25*10)*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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