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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起不得免費提供購物塑膠袋行業增至14類 中市府配合中央專案查核

元旦起不得免費提供購物塑膠袋行業增至14類 中市府配合中央專案查核
元旦起不得免費提供購物塑膠袋行業增至14類 中市府配合中央專案查核
行政院環保署將於元旦起新增7類業者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相關行業已擴增至14類。台中市政府環保局配合中央限塑政策,已於今年輔導369家業者響應不主動提供購物用塑膠袋政策,並邀請加入「餐餐具到好餐廳」行列,拼湊出台中「減塑地圖」,讓消費者參考響應;為進一步督促業者落實,環保局明年1月1日起展開專案查核,呼籲業者務必遵守限塑規定,以免受罰。
環保署自91年開始推動購物用塑膠袋減量政策,針對公部門、私校、百貨業、量販店、超市、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等7大類業者對象進行管制,約束店家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袋給消費者。
為進一步減少塑膠製品危害,環保署自明年1月1日起擴大列管藥粧美粧店及藥局、醫療器材行、家電攝影資訊及通訊設備零售業、書局及文具零售業、洗衣店業、飲料店業、西點麵包店業等7大類業者,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讓限塑列管業別由原本的7大類擴增為14類。
環保局長白智榮表示,根據聯合國統計,2050年後,海洋塑膠數量將與魚類一樣多,相當驚人。因此,環保署將原7類限制使用對象增至14類,明年1月1日起相關業者不得免費提供任一種型式及厚度的購物用塑膠袋,亦即不論厚或薄,消費者必須付費購買購物用塑膠袋。
為積極輔導業者配合,環保局已陸續舉辦多場說明會,並廣邀業者加入「餐餐具到好餐廳」行列,鼓勵消費者自備環保餐具享店家優惠,同時也輔導369家業者響應不主動提供購物用塑膠袋政策,拼湊出台中的「減塑地圖」,其中105家更提供自備購物袋的優惠措施,只要自備購物袋即可現金折扣1至5元、享有88折至9折、或集點換贈品等優惠措施,不僅減少塑膠袋產生量,也可減少不必要的消費支出。
因應中央限塑政策明年1月1日正式實施,環保局也將於明年1月1日起,啟動全市輔導查核工作,實施不定期高強度查核專案,請業者務必配合落實限塑政策,若查獲不合格情形,第一次將開立勸導單輔導改善,並於7日後實施複查,屆時若仍未改善,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開罰1,200元至6,000元罰鍰。
環保局歡迎業者主動申請加入「餐餐具到好餐廳」行列,一同減少塑膠袋用量,維護地球環境。申請辦法及「餐餐具到好餐廳」優惠店家名單,可上台中市政府環保局限用政策網https://goo.gl/4KYKff 查詢。
(12/28*16)*環境保護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黃先生

聯絡電話:04-2227601轉66401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
  • 發布日期: 2017-12-28
  • 點閱次數: 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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