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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嘉行

您好: 本人是台中市大里區崇光國小教學組長陳OO。本校在102年2月8日下午,因為本校托育班一名學童在本校操場與另一名校外孩童發生衝突,而發現對方是被65歲老爸,從大陸的30歲媽媽處帶到台灣來,只念過小四,而至今已休學3-4年的「類中輟」孩童。 基於孩童「受教權」,本人電話詢問市府教育局中、小教科之後,因承辦人休假,所以對此事均無實質幫助;本人在無助的情況下,乃電話連絡台中市霧峰區國光派出所尋求奧援!國光派出所警員宋OO等2位,立即至本校並隨同該名「類中輟」孩童回家進行了解;約半小時過後,宋OO等2位警員又折返本校告知本人家訪詳情,且告知本人本校後門該名「類中輟」孩童的家,實為內新派出所管轄,他們將個案轉移內新派出所之後,會協助通報社會局! 在一般人都急忙趕回家過年的上班日,對台中市霧峰區國光派出所宋OO等2位警員能為本校發現的「類中輟」孩童,做出如此之貼近民眾,善意幫忙的義舉,值得各位長官為國光派出所宋OO等2位警員的嘉行,表揚鼓勵!!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10-17
  • 發布日期: 2013-02-0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 點閱次數: 1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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