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表示,焚化爐焚化垃圾後會產生底渣及飛灰兩種最終產物,滿了之後都必須清出焚化爐,並尋找合格業者掩埋或去化,否則燃燒後的飛灰累積爐內,無法處理廢棄,爐子就不能運作。
目前台中三座焚化廠每年產生約4萬2,000公噸的飛灰穩定化物,以往每年編列約6,289萬元的清運處理預算,只夠將約1萬公噸的飛灰穩定化物運至外縣市合法使用的掩埋場進行最終處置,107年度增編1.1億元,預計增加處理1萬8,000公噸的飛灰穩定化物。
但隨著時代變遷,民眾對於垃圾處理的方式觀點不同,以往可以接受掩埋方式處理最終的飛灰,但面對越來越多的地方抗爭,在民代的強力要求下,使得台中市目前仍有的合法掩埋場,空有場地卻進不去的困境。
而原后里目前僅能處理當地所產生的飛灰,沒有其他餘裕量,必須另尋出路。再加上台中人口急速增加,垃圾量也大增,必須未雨綢繆,否則垃圾危機一觸即發,影響民眾權益。
對此,市府針對今年新增列約1.1億的飛灰穩定化物處理費,計畫發包給合格民間機構妥善處置,藉此降低停爐風險,也能減輕台中掩埋場的土地負擔成本,維護市民權益。
環保局憂心,若預算遲未通過,新增列的經費依法不能動支,今年5月焚化爐恐怕就會面臨停爐風暴,無法處理家戶垃圾,將嚴重影響市民生活品質。盼議會為全體市民的衛生健康著想,盡速召開臨時會審議總預算案,讓飛灰獲得妥善處置。(1/23*16)*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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