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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一屋主認拆屋不公情緒激動 地政局籲理性處理

今(25)日早上法院前往東區執行拆屋還地測量,屋主廖先生認為先前已依地政事務所測量結果自行拆除越界部分建築物,無法接受法院二次拆屋,情緒激動站上屋頂。台中市政府地政局表示,該案經法院判決,仍有部分建物跨越至其他地主的土地,因此今日法院進行拆除點指界,但因為擔心廖姓屋主安全問題,法官決定擇日再續處,呼籲民眾理性處理問題,盼此案能合理解決、圓滿落幕。

地政局表示,該案是民國102年間的法院訴訟案,東區東勢子段一位林姓地主向廖姓屋主提告,認為建物越界,要求拆屋還地。104年法院請中山地政事務所共同界定拆除點,廖姓屋主當時表示將自行拆除;廖姓屋主拆屋後,未向法院或地政事務所確認拆除結果,隨即逕自重建。

而林姓地主發現廖姓屋主所重蓋的房屋形狀明顯歪斜,與地界線不符,便向廖姓屋主反映,但未獲回應,故林姓地主向法院提起再次執行拆屋還地。

經重新測量及審理結果,法院判決該建物仍有部份跨越林姓地主的土地,並於今日會同債權人進行拆除點指界。但因廖姓屋主於屋頂放置瓦斯桶及燃放鞭炮,情緒激動,警消也到場戒備,法官擔心廖姓屋主安全問題,決定擇日再續處。地政局並呼籲民眾應理性處理問題,也盼此案能合理解決、圓滿落幕。(1/25*13)*地政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地政局 邱先生

聯絡電話:04-22170523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
  • 發布日期: 2018-01-25
  • 點閱次數: 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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