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工局長黃荷婷表示,由於農曆春節前後適逢量販業旺季,以往常發現勞工有延長工作時間1天超過12小時、未依規定給予加班費、使勞工連續工作(未每七天休息一天)、或勞工於國定假日(除夕至初三)出勤雇主未依規定加倍發給工資等違法情形,影響勞工身心健康,也損害勞工權益。
為此,勞動部規劃北中南春安勞動檢查,就勞工是否超時加班、加班費給付及休息休假等重點事項實施勞動條件檢查,希望確保勞工權益。
黃局長也呼籲,相關業者應遵守勞動法令規定,在獲取利潤的同時,也應兼顧共同打拼夥伴的勞工權益及健康安全,讓所有勞工安心過好年。
勞工局提醒,勞動基準法部分修正條文訂於107年3月1日施行,各事業單位目前仍須遵守現行勞基法相關規定。此外,因應春節期間旅遊潮,旅遊業及客運業也將進入旺季,事業單位應注意司機工時,讓司機能有充分休息時間,避免因疲勞駕駛而發生公共危險。另外,物流倉儲業、零售量販業、餐飲業、旅宿業等在春節期間也應該讓勞工有適當的休息,避免過勞情形發生。
台中市事業單位如有缺工、人力就業等需求,也可透過勞工局辦理徵才或提供職業訓練等各項資源,協助儘快找到適合的人才,讓企業運作更順利。如有勞動權益問題或欲掌握最新勞工消息,可下載「勞動權益通App」,查詢台中市勞工局各項資訊,或至台中市勞工局網站首頁可供連結下載的專屬「QR Code」,也可撥打04-22289111分機35200、1999專線或至台中市勞工局服務櫃檯諮詢。(2/9*14)*勞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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