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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結束 防汛沙包回收即日起回收

今年度汛期將在11月底結束,台中市各區公所於今(27)日起回收防汛沙包,回收時間自11月27日起至12月4日止,市民可直接送回各區公所回收。各區回收點資訊可至水利局網頁及各區公所網頁查詢,或電洽區公所。
依據台中市政府防汛沙包發放及回收作業要點規定,於汛期間均由水利局及各區公所供應防汛沙包,市民習慣就近於29個區公所領取。在汛期結束後,民眾可於所在地之區公所繳回破損或長期堆置不用之防汛沙包。水利局呼籲市民配合進行防汛沙包回收工作,以免棄置而造成環境髒亂,衍生二次公害。
基於珍惜資源,重複利用之理念,市民如欲將防汛沙包留存家中使用者,請妥善保存,建議使用後應「風乾或曬乾」,妥善堆置於陰涼乾燥處,但請不要放置於陽光下,以免外袋風化而破裂,以利後續使用。(11/27*17)*水利局

聯絡人:水利局防災工程科王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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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水利發展
  • 發布日期: 2017-11-27
  • 點閱次數: 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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