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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謠言澄清】網傳65歲長者月領8千 台中市社會局:限經濟弱勢不重複領取

背景

近日網路社群媒體有多則短影音,宣稱政府有一項「65歲以上長者每月最高8千多元」的隱藏福利,可與勞保、農保及國民年金同時領取。

查核

1.為照顧經濟弱勢65歲以上長者,衛生福利部依據老人福利法訂定「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經戶籍地區公所審核,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未達最低生活費1.5倍者,每人每月發給8,329元;達最低生活費1.5倍,未達2.5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5倍者,每人每月發給4,164元。

 

2.「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請領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家庭平均每人每月收入未超過最低生活費2.5倍,且不高於台灣地區每月消費支出1.5倍。

(2)家庭存款、投資及有價證券合計1人時不得逾250萬元,每增加一人增加25萬元。

(3)全家不動產合計未超過750萬元。

(4)未接受政府公費收容安置。

(5)未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

 

3.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與老年農民福利津貼(老農津貼)、國民年金老年基本保證年金或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身心障礙生活補助等,僅能擇一領取。

結論

社會局表示,請領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須審核家庭收入與資產條件,限經濟弱勢且不得與其他津貼重複領取。特別提醒民眾,勿輕信來源不明的資訊或影片、勿點擊不明連結、勿加入不明網路社團或群組,欲了解相關資訊可洽各戶籍地區公所或查詢台中市政府社會局( 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 )。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社會局 吳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7411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發布日期: 2025-11-04
  • 點閱次數: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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