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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府提升弱勢療育補助 13至18歲僅需檢附重大傷病卡或低收入戶證明即可申請

針對外界近日誤傳台中市政府將取消13歲至18歲弱勢兒少療育及交通費補助,市府社會局長呂建德澄清表示,市府並無取消,而且將補助提升至4千元,為了照顧弱勢家庭,讓孩子有平等的機會受到照顧,市府針對13至18歲的發展遲緩的孩子,僅需檢附重大傷病卡或低收入戶證明即可申請補助。

台中市議會今(29)日進行民政業務質詢,市議員陳淑華、翁美春、邱素貞及蕭隆澤均關心13歲至18歲發展遲緩兒童交通及療育費將取消的傳聞。

市議員陳淑華表示,最近有13歲至18歲遲緩兒家長反映,市府將取消交通及療育補助,質疑市府為何取消這項以前就有補助,並限縮13至18歲遲緩兒童申請補助時,需要有身障手冊及重大傷病卡,使得符合補助資格人數變少許多。

社會局長呂建德表示,對於0至6歲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時的交通及療育補助,中央規定補助3千元至6歲,市府不但沒取消,除加碼補助1千元至4千,還放寬年齡至18歲,補助金額不變。

社會局說明,發展遲緩兒童係指為0至6歲的孩子,市府為照顧領有發展遲緩證明或經身心障礙需求評估有療育需求之7至12歲的孩子,提供弱勢兒童少年醫療補助,如13至18歲的孩子仍有療育需求,僅需檢附重大傷病卡或低收入戶證明即可申請補助,未來市府將持續提供18歲以下符合「低收入戶及弱勢兒童少年醫療補助計畫」扶助對象相關療育補助。

社會局也指出,該項計畫除了提供療育費用補助外,亦針對低收、中低收、弱勢兒少等提供全民健康保險費、醫療及住院等費用補助,今年所需總經費約3,300萬元,約有1,200位兒少受惠。

市議員陳政顯表示,北區英才婦幼館規劃作為親子館,現在試營運中,出現電力供應問題。

社會局長呂建德表示,市府推動「一區一親子館」政策,規劃將原北區英才婦幼館作為親子館,由於原本場地就有設備及管線老舊的情形,導致發生跳電情形,已調整及更換總開關,目前親子區進行試營運中,將持續測試用電穩定並改善機電設備,期盼10月底正式開幕後,提供市民安全舒適的親子環境。

(8/29*12)*社會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社會局 陳科長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7501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發布日期: 2018-08-29
  • 點閱次數: 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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