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節連假即將到來,台中市春節期間市區公車照常服務,2月4日(除夕)至2月10日(初六)公車班次適度調整,但首班及末班車維持原核定假日時刻發車;春節計程車運價加成措施2月1日至2月10日實施,期間內計程車一律啟用「春節費率」,每趟次加收50元;2月11日(初七)起計程車恢復原規定收費,市區公車也全面恢復原班次。
台中市政府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台中市自2月1日凌晨零時起至2月10日24時止實施春節計程車運價加成措施,期間內每趟次加收50元自動計入車資,所有計程車已全面換新表,乘客需依計費表跳表金額支付車資,計程車也需使用新式計費表內建功能選取春節加成;如未選取春節加成鍵者,僅能依跳表金額向乘客收費,不得額外加收。乘客只要支付計費表上所顯示的車資,避免計費表顯示車資後又額外加收費用產生爭議。
此外,為避免外籍人士乘車時因語言隔閡造成溝通困擾,交通局已印製三國語言(中、英、日)的收費說明貼紙,並發放至台中市計程車公(工)會、合作社,供計程車駕駛索取並張貼於車內明顯處。交通局亦請公(工)會加強宣導,提升春節期間服務品質。
葉局長表示,為使辛苦的公車司機可返家過年,市區公車於2月4日(除夕)當日14時至24時班次減半,末班車時刻不變;2月5日至2月10日期間,將依各路線班次多寡分為四個級距調減發車班次,客運業者可視營運需求適度增減公車班次,但首、末班車都將維持原核定假日時刻發車。
假日核定發車100班以上路線:全日調整為發車班距最少每20-30分鐘一班;若路線排有固定發車時刻且班距超過30分鐘時,則該時段維持原核定假日時刻發車。假日核定發車66班至99班路線:全日調整為發車班距最少每30-40分鐘一班;若路線排有固定發車時刻且班距超過40分鐘時,則該時段維持原核定假日時刻發車。假日核定發34班至65班路線:全日調整為發車班距最少每60分鐘一班;若路線排有固定發車時刻且班距超過60分鐘時,則該時段維持原核定假日時刻發車,惟全日班次仍維持至少34班以上。假日發車班次未達34班之路線則依原核定假日時刻表行駛。以上路線相關資訊,可至台中市政府交通局網站查詢( http://www.traffic.taichung.gov.tw )。
葉局長說明,為使春節期間交通順暢,除鼓勵民眾使用大眾運輸,並改善熱門景點的聯外與周邊道路交通壅塞,行經鐵、公路場站、機場、名勝古蹟及風景遊憩區的各線公車,將機動調配班次,例如為便利民眾前往高美濕地及海線地區遊玩,行駛優化公車專用道的309路及310路公車於春節期間將維持原核定班次行駛。
葉局長提醒,因應春節期間公車班次調整,出門前請至各客運公司網頁、交通局即時交通網或下載「台中公車」APP瞭解班車資訊,即時掌握公車狀況;搭計程車時,若遇到拒載短程或故意繞路,可向警察局(04-23296670、23293337)反映,如不按規定或擅自加價,可向1999話務中心反映。(1/25*14)*交通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交通局 郭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6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