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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岡林宅列為暫定古蹟 中市府:仍處協調階段並尊重中央決議

神岡林宅列為暫定古蹟 中市府:仍處協調階段並尊重中央決議(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提供照片)
神岡林宅列為暫定古蹟 中市府:仍處協調階段並尊重中央決議(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提供照片)

神岡陳清松宅(原林淑景宅,簡稱林宅)依法進行文資審議未過,中央文化部將林宅列為暫定古蹟,將再行審議,這是文化部的權限,所有權人遂於昨(11)日自行拆除部分宅邸表達訴求。對此,市府文化局表示,台中市文化資產審議會審議結果未達門檻,市府尊重中央決議,也希望中央文化部深入瞭解林宅現況,取得適當平衡。

文化局說明,台中市文化資產審議會委員今年5月2日召開林宅審議會,4票贊成、4票反對、1票認為應再議,未達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委員同意門檻,未能指定古蹟或歷史建築,目前仍處於協調階段。

針對林宅昨日被所有權人拆除,台中市文化資產處接獲通報後,立即邀集警察局豐原分局派員協助處理,並維持現場秩序;文化局長張大春與文化資產處長李智富也立即前往關心,至現場時發現已無任何機具與施工人員,檢視後發現右護龍及正身部分裝飾構件已被拆除,僅留正身本體。

因台中市文化資產審議會審議結果,4票贊成、4票反對、1票認為應再議,目前文化部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0條規定將林宅逕列為暫定古蹟。對此,文化局表示,市府尊重中央決議,也希望文化部深入瞭解林宅現況,取得適當平衡。

(6/12*20)*文化局

聯絡人:台中市文化資產處 李處長

聯絡電話:04-22290280分機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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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教育文化
  • 發布日期: 2019-06-12
  • 點閱次數: 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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