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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調理業登醫療廣告 最高處25萬元罰鍰

常見涉及中醫醫療廣告之中醫詞語
常見涉及中醫醫療廣告之中醫詞語

現代民眾常利用養生按摩館等民俗調理消除疲勞,許多業者刊登廣告吸引民眾消費,卻不慎刊登具醫療效能的宣傳內容,台中市近3年來已裁罰包括刊登專治五十肩、整脊、傷科推拿等16件,分別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不等罰鍰,市府衛生局提醒業者審酌廣告用語,避免誤觸醫療法規,維護自身權益。

衛生局表示,民俗調理以紓解筋骨、消除疲勞為目的,單純運用手技對人施以傳統整復推拿、按摩、腳底按摩、指壓、刮痧、拔罐等非醫療行為,因此不得宣稱醫療效能。依據民俗調理業管理規範,民俗調理業有「傳統整復推拿」、「按摩」、「腳底按摩」及「經絡調理」四大商登類別;依醫療法規定,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若業者廣告內容暗示或影射醫療業務者,則視為醫療廣告,無須事先警告或輔導,依法可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近3年來衛生局受理民俗調理業者廣告檢舉案件共26件,其中違規16件已被裁罰,違規內容包括刊登專治五十肩、脊椎側彎、足底筋膜炎、癌症等病症;標示整脊、整骨、正骨、電療,或提供推拿、傷科推拿、淋巴引流排毒、病理按摩、病理刮痧、第三類醫學、腳底健檢、排毒性全身推拿及義診服務等內容。

衛生局說明,推拿有2種,其中中醫傷科推拿,屬醫療行為,如民俗調理業者需刊登廣告,內容應以「傳統整復推拿」完整6字為宜,不得擷取部分文字或進行文字組合。

廣告的定義是讓不特定人知悉,因此招牌、社群網路、海報單張或名片,都屬於廣告的一部分,因此招牌不得使用接骨所、正脊整復所、診療所及足療館等類似醫療機構名稱;從業人員也不能自稱按摩治療師、推拿師、整復師等,必不得提供疾病或藥物諮詢。相關資訊,可上衛生福利部官網>中醫藥司>民俗調理專區(https://dep.mohw.gov.tw/DOCMAP/np-4385-108.html)查詢。

衛生局也提醒民眾,傳統整復推拿及按摩的民俗調理業,僅可緩解筋骨及消除疲勞,如仍有不適請至醫療院所就醫,以免耽誤病情。(1/5*14)*衛生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衛生局 黃小姐

聯絡電話:04-25265394分機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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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發布日期: 2020-01-05
  • 點閱次數: 28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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