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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計程車防疫稽查 未戴口罩經勸不聽最高可罰1萬5

中市計程車防疫稽查 未戴口罩經勸不聽最高可罰1萬5
中市計程車防疫稽查 未戴口罩經勸不聽最高可罰1萬5

防堵新冠疫情,台中市政府交通局與警察局近日在台中火車站周邊執行計程車防疫聯合稽查。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此次稽查有部分計程車駕駛在空車狀態下未依規定佩戴口罩,均先開立勸導單,呼籲不論是乘客或駕駛均應佩戴口罩,若勸導不聽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裁罰3000元到1萬5000元。 

葉局長表示,市府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去年12月1日起要求民眾進入八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範圍包括計程車等大眾運輸工具。日前交通局與警察局立德派出所在火車站周邊聯合稽查,多數駕駛及乘客皆依規定佩戴口罩,但仍有4名駕駛在未載客時脫下口罩,皆先開立勸導單,提醒計程車即便未載客仍須佩戴口罩,如勸導不聽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規定處3000元到1萬5000元罰鍰。

葉局長也呼籲民眾搭乘計程車應全程佩戴口罩,也請保持適當社交距離並盡可能避免交談。此外,提醒如有發燒、咳嗽或呼吸道症狀的民眾前往醫院求診,切勿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並應做好個人防護措施,避免感染他人。

交通局積極參與防疫,除向全市計程車隊、車行及合作社或公(工)會宣導防疫措施,也實地走訪熱門排班區稽查並一一宣導,創造安心乘車環境;此外,交通局每日也免費提供1,000cc次氯酸水消毒液,供計程車駕駛自主消毒,有需求之駕駛均可自備空瓶至交通局裝取。(1/13*14)*交通局

聯絡人: 台中市政府交通局運輸管理科 羅小姐

聯絡電話: 04-22289111分機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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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交通運輸,衛生醫療
  • 發布日期: 2021-01-13
  • 點閱次數: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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