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及相關業務考核,是由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每年針對全國各縣市公寓大廈業務推展項目評分,評分內容包含組織報備情形、主要業務推動情形、積極措施及推動等16個項目。依內政部公布114年全國公寓大廈業務推展考核成績,台中市今年再度蟬聯都會型甲組「特優」佳績!也是都發局住宅處自106年成立以來,連續8個年度均榮獲此特優獎項,今(23)日由都發局長李正偉於市政會議將此殊榮獻予市長盧秀燕。
住宅處說明,此次評比肯定都發局住宅處辦理「輔導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及「台中樂居金獎」等成果,以及各項公寓大廈諮詢輔導、補助、法令知識宣導推廣積極作為。市府自106年訂定輔導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計畫起,透過輔導、補助及評選等多項政策,積極提升公寓大廈管理效率與建構完整報備資訊,並配合中央政策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法,提升輔導公寓大廈輔導之能量,並設立諮詢服務櫃台及專線,提供市民諮詢有關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報備及後續管理維護相關問題,也清查尚未成立管理組織的住商混合複合使用之公寓大廈,並主動派員至社區輔導成立管理組織,提升台中市民居住安全及環境品質。
住宅處補充,為維護公寓大廈的居住品質,強化市民了解居住在公寓大廈的權利與義務,「台中樂居管家」網站(https://taims.taichung.gov.tw/Portal/) 已於今年7月1日上線,平台提供如管理組織報備、公共基金業務申請、相關補助申請、樂居金獎報名、社區共學與現場諮詢預約、各項申請業務申辦進度查詢、法規查詢等一站式線上服務,歡迎市民朋友多加運用,期待透過住宅數位服務落實社區自治精神。
都發局也提醒,6樓以上集合住宅為應辦理公安及消防檢修申報場所,成立管理組織除申報單位明確外,另住宅處設有「公寓大廈共用部分及約定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費用補助」,相關檢查缺失的修繕如屬公告補助事項,經社區管理組織提出申請,即有機會獲得修繕補助。
若社區尚未成立管理組織,也可免費向住宅處提出申請輔導,住宅處將派員協助成立管理組織,且市府針對成立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區權會或管委會等會議召開,免費提供派員至社區輔導,以利社區運作順利,社區如有其他相關公寓大廈規定之疑義,住宅處業與四大公寓大廈從業團體設立「公寓大廈諮詢服務隊」,分別於市府住宅處、西屯區、南屯區、北屯區等區公所設立諮詢櫃台,專業諮詢師將協助促進社區自治的有效運作、解決社區等相關問題,相關資訊詳見住宅處網頁( https://thd.taichung.gov.tw/981522/Lpsimplelist ),或加入台中樂居管家line官方帳號(ID:@tchd),第一手掌握本市最新公寓大廈相關訊息,如有疑義亦可向住宅處公寓大廈諮詢服務櫃台洽詢或查證 (電話:04-22289111分機69500)。
(12/23*14)*都發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 李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69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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