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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愛胎萬!第3胎起生育津貼加碼1萬 3寶媽好孕連連

臺中愛胎萬!第3胎起生育津貼加碼1萬 3寶媽好孕連連
臺中愛胎萬!第3胎起生育津貼加碼1萬 3寶媽好孕連連

台中市政府力挺新生兒家庭,繼去年7月推出孕婦乘車補助,今年1月1日起再啟動3.4億元「愛胎萬計畫」,第1、2胎生育津貼2萬元;第3胎起,每增加1名子女加碼1萬元。住在新社的三寶媽彭小姐懷胎5個月,孕期產檢有好孕專車接送,生產後又可以領第3胎生育津貼加碼,讓她直呼好孕連連。

「懷這胎很幸運,多了交通補助,生育津貼又加碼!」彭小姐的大寶和二寶現在就讀幼兒園,學費、奶粉、尿布都要花錢,她開心地說,市府加碼補助,家裡原本要花的錢就可以省下來,或是做其他運用,多子女家庭獲得更實質、更有感的支持。

彭小姐也分享使用孕婦乘車補助的經驗,她住在新社,產檢需要下山到豐原,因為坐公車比較搖晃容易感到不適,所以每次都要請先生排假,開車載她去產檢。「聽說市府補助孕婦搭乘計程車,我就立刻申請,打開台中通掃描一下就能付款,真的很方便,也減少很多麻煩。」

社會局表示,孕婦乘車每次懷孕補助30趟次,單趟最高補助200元,最高可獲6,000元計程車車資補助;截至去年12月超過5,700位孕媽咪受惠,累計服務突破4萬8千人次。體貼孕期行動不便,孕媽咪只要準備身分證、孕婦健康手冊與產檢收據,即可用手機線上申請;開通後立即可使用乘車金,搭車時事先告知司機使用孕婦乘車補助,再用手機付款,輕鬆享受智慧便民的數位服務。

「好的政策要做,而且要越做越好!」社會局指出,市府從生育、養育到教育全程守護。生育津貼採現金發放,協助家長安心迎接新生命。新生兒父或母須於新生兒出生前設籍台中市滿180天,且新生兒應於台中市完成出生或初設戶籍登記。家長可在新生兒出生後6個月內向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如委由他人代辦,受託人須攜帶身分證、印章及委託書。

(1/1*14)*社會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社會局 黃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7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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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發布日期: 2026-01-01
  • 點閱次數: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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