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鋰電池正確回收才安全 環保局提醒落實分類 平安過好年

鋰電池分開回收好安全
鋰電池分開回收好安全

迎接農曆新年,家戶進行大掃除及汰舊換新作業,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提醒,清理出的手機、行動電源及鋰電池等物品,請勿丟入垃圾車,應單獨打包後交付清潔隊資源回收車隨車人員,避免因回收不當造成安全風險。

環保局表示,鋰電池廣泛使用於手機、筆電、行動電源、無線吸塵器及各類充電式電器中,內部儲存高能量,若在回收或清運過程中受到擠壓、撞擊或結構破壞,易引發短路甚至起火。去(114)年台中市鋰電池回收量達28,886公斤,亦曾發生垃圾中混入鋰電池,導致垃圾車內悶燒冒煙情形,所幸即時處置未造成人員及車輛損害。

環保局提醒,充電式電器回收前應確實落實「取出、存放、回收」三步驟。回收前應先將電池自電器中取出,並以容器或塑膠袋單獨存放,鋰電池正負極需貼上絕緣膠帶以防短路,再交付資源回收車隨車人員、回收商或社區回收站,不得與一般垃圾或其他資源回收物混合投放,以降低火災風險。

此外,環保局也提醒,罐裝瓦斯、清潔劑、殺蟲劑、防曬噴霧等高壓容器,回收時應遵循「確認用盡、獨立打包、加註警語、交付回收」原則,確保清運及回收作業安全。

環保局指出,落實正確分類回收,不僅可減少垃圾量、促進資源循環再利用,也有助於降低垃圾清運與處理成本。呼籲市民配合相關回收規定,共同守護清潔隊員安全與環境品質。更多資源回收資訊,請至環保局資源回收網(https://recycle.epb.taichung.gov.tw/recying/resource.asp)查詢。

(2/11*6)*環保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育局 黃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66401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生活資訊
  • 發布日期: 2026-02-11
  • 點閱次數: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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