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擴大支持婚育家庭並減輕租屋負擔,台中市政府「台中市育兒租金補貼」配合「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作業規定」115年1月9日修正,同步放寬育兒家庭租金補貼所得限制。申請者每人每月平均所得門檻由原最低生活費3倍(新台幣4萬8,231元),提高至3.5倍(新台幣5萬6,270元),讓更多育兒家庭符合申請資格,台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表示,歡迎符合資格市民於115年12月31日以前提出申請。
為減輕台中市租屋家庭育兒負擔,台中市政府自112年起運用囤房稅稅收辦理「台中市育兒租金補貼」,凡在台中市租屋且符合財稅規定的市民,每育有一名0至12歲子女即可於公告年度內「一次性」補貼新台幣4,000元,補助子女數無上限,即便承租社會住宅的市民亦可申請,全面照顧台中市育兒家庭,歡迎符合資格市民於115年12月31日以前提出申請,可至台中市育兒租金補貼網站(https://cahas.taichung.gov.tw/)線上申請,或至市府住宅發展工程處網站(https://thd.taichung.gov.tw/)下載或臨櫃索取申請書,並於受理期間填寫申請書及備妥相關文件,於上班時間親送至台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住宅服務科(地址: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行政1館),或以郵寄提出申請(申請日之認定以寄出時郵戳為憑)。
此次所得放寬,配合婚育政策,並溯自115年1月1日實施,進一步擴大租屋補助適用對象,讓更多育有子女或準備成家的家庭能夠受惠。已申請115年度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租金補貼之市民,免再次提供申請資料,市府確認符合規定後將寄發意願確認函,收到確認函的市民以線上或紙本回復申請意願,即可完成申請。若對此補貼有疑問者,請洽諮詢服務電話:04-22289111轉69300。
(3/17*12)*住宅處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 洪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69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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