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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潢廢棄物隨意棄置最高判7年!中市環保局啟用數位申報平台 委託非法清運將負連帶責任

(主圖)輔以空拍機確認裝潢修繕廢棄物棄置範圍
(主圖)輔以空拍機確認裝潢修繕廢棄物棄置範圍

為有效遏止裝潢廢棄物任意棄置亂象,台中市政府環保局展現打擊不法決心,統計115年已透過現場跡證、遠端監控設備及無人機巡飛等科技執法手段,共查獲20件非法棄置裝潢修繕廢棄物案件,除移送檢調偵辦並要求限期復原外,更宣示全面推動「營建及裝修廢棄物流向平台」數位申報新制。配合《廢棄物清理法》最新修法,非法棄置刑責已提高至最高7年有期徒刑、得併科1,500萬元罰金,從法規、執法與數位監管多管齊下,精準掌握廢棄物流向。

環保局說明,早期裝潢修繕廢棄物因非屬強制列管對象,缺乏源頭流向追蹤與即時網路申報,致使不肖裝潢修繕業與土木包工業為節省廢棄物清理費用,將施工產生之廢棄物載運至偏僻山區、河川地或新開闢重劃區隨意棄置,從中牟取不法利益並造成環境重大污染。為解決過往「流向不明、處罰不足」的困境,環境部與地方環保局全面推動數位化流向申報新制,要求裝潢修繕廢棄物之清除機構與土木包工業必須取得合法之廢棄物清除許可,且清運廢棄物時須透過「營建及裝修廢棄物流向平台」網路申報,以確保廢棄物流向全程透明。環保局近期將邀集轄內清除、處理及再利用機構業者舉辦宣導說明會,以落實新制銜接與推動。 

環保局呼籲,針對違法清除處理廢棄物之業者,已涉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除依同法第57條規定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外,亦涉及同法第46條行政刑罰之規定。該條日前(115年7月15日)經立法院三讀並經總統公布實施,修正後刑責已重加至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最高新台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環保局將持續透過「檢警環」聯合平台,專案掃蕩以合法掩護非法、不實申報流向的清除機構與土木包工業,以遏止破壞環境之不法行為,提醒業者切勿以身試法。

環保局亦提醒有裝潢修繕或搬家需求之業主(民眾),切勿委託非法清運業者致生廢棄物隨意棄置情形,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30條規定,事業委託者應與受託者就該廢棄物負連帶清理及環境改善責任,倘一時貪圖方便或存有僥倖心態,不僅造成環境污染,更可能承擔龐大清理費用與法律責任,得不償失;另民眾如有發現環保污染違規情事,可利用環保局設置之24小時環保報案專線04-23280380、免付費專線0800-066666或撥打1999市民一碼通立即通報,以利環保局掌握稽查時效即時查緝,共同為維護環境品質盡一份心力。

(8/29*19)*環境保護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聯絡電話:04-2228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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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
  • 發布日期: 2026-08-29
  • 點閱次數: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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