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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道一二九線工程用地 要求所有權人表示意見

去年年底前業已發包,迄今仍無法動工,由省住都處施工之省道一二九線,即東山路由七四O公尺至一、六七五公尺道路工程,台中市政府頃對四位土地所有權人發出通知,要求對是否出具土地使用同意書表示意見,以便解決工程用地問題。   台中市東山路改善工程,由大坑圓環至連坑巷部分計長六公里,經省住都處分為八標施工,除前述由七四O公尺至一、六七五公尺處尚未動工之外,其餘均已完成,上一路段未能動工原因,在於根據圖面設計,在實際施工時,由於大坑山區地形複雜,必須視情形作小幅度調整,且土地分佈極為零星,乃請由土地所有權人出具使用同意書先行辦理 經過市府工務局都市計畫課不斷協調,僅餘四位土地所有權人不表示同意,市府乃以正式公文要求表示意見。   據了解:以上四筆土地涉及野溪橋樑位置問題,對土地所有權人並非無利,如所有權人堅決不肯提供土地先行使用,可能考量辦理變更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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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
  • 發布日期: 1999-05-10
  • 點閱次數: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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