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熱門公告 > 機關訊息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115年後備軍人屆滿服役限齡除役公告

公告事項
一、公告民國115年各階除役年齡如下:
(一)二級上將 70歲(民國44年出生)。
(二)中將 65歲(民國49年出生)。
(三)少將 60歲(民國54年出生)。
(四)上、中、少校及士官長 58歲(民國56年出生)。
(五)上、中、少尉及上、中、下士 50歲(民國64年出生)。
(六)志願役士兵 45歲(民國69年出生)。
(七)義務役士兵、補充兵 36歲(民國78年出生)。


二、上列人員服役限齡,計算至114年12月31日止,並自115年1月1日除役除管,不另發給除役令。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10-13
  • 發布日期: 2025-10-0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東勢區公所‧人文課
  • 點閱次數: 28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