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申報線上登 紙本送達才完成
租賃(轉租)實價登錄如以「線上登錄 紙本送件」C2申報方式,申報義務人除了線上登錄租賃成交資訊內容外,尚須列印實價登錄申報書紙本並用印後,再將紙本送達地所受理,方完成租賃實價登錄申報作業。
申報規定
申報義務人:不動產經紀業(租賃)、租賃住宅包租業(轉租)
申報期限:應於訂約日起30日內申報實價登錄。
申報罰則:
♦️未申報、租金及面積資訊申報不實者: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如為租金、面積以外資訊申報不實者:經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規避、妨礙或拒絕查核: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罰。
💖溫馨提醒:租賃申報登錄仍以C1憑證(工商憑證)申報為優先,免出門即能完成申報作業,節省您的寶貴時間!
申報網址: https://vlir.land.mo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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