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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自然地景及自然紀念物審議會第3屆第1次會議

壹、 會議名稱:臺中市政府自然地景及自然紀念物審議會第3屆第1次會議
貳、 時間:115 年 7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2 時
參、 地點: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惠中樓9樓導覽簡報室(9-8會議室)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
肆、 注意事項:
    一、 本府召開各類文化資產審議會(以下簡稱審議會)時,審議案件所屬當地居民、各級民意代表及相關團體,得依「臺中市文化資產審議會旁聽要點」規定申請旁聽。
     (一) 申請旁聽者,應填具申請書敘明申請人姓名、聯絡電話、地址、申請旁聽之案名等資料,並於7月15日前以書面或傳真提出申請。逾期提出申請者,本府得不受理。
     (二) 本次審議會議於 115 年 7 月 20 日(星期一)召開,欲申請旁聽者請於 115年7月15日(星期二)下午5時以前將申請書送達臺中市政府農業局(林務自然保育科)               (420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或傳真至 04-25263791(傳真後,請務必電話確認是否收到傳真,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6220)。經本府准許旁聽               者,將於審議會開始前一天通知申請人。

     (三) 其餘注意事項請參閱「臺中市文化資產審議會旁聽要點」。
    二、 因開會地點緊鄰辦公場所,請降低音量,如有任何需要,請洽會議工作人員。
    三、 旁聽人員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 依審議會工作人員引導簽名、入座,並佩帶旁聽證。
     (二) 禁止攜帶標語、海報、布條、旗幟、棍棒、器械、廣播設備、麥克風或其他危險物品。
     (三) 不得大聲喧鬧、鼓譟或其他干擾審議會進行之行為。
     (四) 不得於會場拍照、攝影、錄影或錄音。但經全體出席委員同意者,不在此限。
     (五) 審議會進行委員討論前,旁聽人員均應離開會場。
   四、本次會議討論案:
     (一) 評估大安水蓑衣指定為珍貴稀有植物案
     (二)臺中鐵砧山地質公園指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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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宣導活動,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7-13
  • 發布日期: 2026-07-1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農業局‧林務自然保育科
  • 點閱次數: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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