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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神岡區公所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
職稱 技佐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土木工程
名額 1
有效期間(迄) 2025-11-05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情形。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形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形。
(五)無限制轉調情形,且能配合職務輪調。
工作項目 (一) 辦理公共工程施工、驗收及維護等業務。
(二) 辦理農業工程及工程災害提報、維護、搶修等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神岡區神岡路30號
報名方式 請於114年11月5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職缺。
1.應徵前請至人事服務網 (https://ecpa.dgpa.gov.tw) > 應用系統 > B.人事資料服務>「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 (MyData)」內,維護個人資料、簡要自述等資料。
2.應徵請至人事服務網> 應用系統 > D.其他人事總處業務 >「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我的簡歷」內必填欄位,並至「我的履歷」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後,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
3.現職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所調閱,未至人事服務網報名及未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所調閱者視同資格不符。
4.應檢具文件: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英檢證明等,請將證明文件依序掃瞄並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
其他 (一)經資格審查合格報名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用者,不另行通知。
(二)本項甄選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三)上開影本如有偽造、變造證件或虛偽證明等情事,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核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四)本案除正取名額外,視實際狀況擇優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連絡人 曾小姐
連絡電話 04-25620841#221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10-29
  • 發布日期: 2025-10-2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神岡區公所‧人事室
  • 點閱次數: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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