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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水利局約僱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系
名額 1
有效期間(迄) 2025-11-11
資格條件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二) 高中畢業以上學歷,具行政相關實務經驗者尤佳。
(三) 具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等。
(四) 具機車或汽車駕照。
(五) 工作態度積極、認真負責、品行端莊、無不良嗜好。
工作項目 (一) 辦理水權登記管理、行政等相關業務,及責任區一般行政業務。
(二) 跨河構造物之許可審查。
(三) 水利公有地保留審查。
(四) 各級排水遷移、加蓋、報廢、排水道內附加設施審查。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6樓(臺中市政府水利局)
報名方式 (一) 有意願者得使用線上或紙本2擇1方式應徵,如使用線上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網站點選「我要應徵」(如未註冊先點選「前往註冊」)並上傳相關附件;如使用紙本應徵,請檢附履歷表(如下方附件檔案,請貼上或插入二吋脫帽正面照片1張)、學經歷證件、駕照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有身心障礙手冊者亦請檢附,意者請於114年11月11日以前(以郵戳或本局收文章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郵寄本局人事室辦理報名。
(二) 地址: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6樓人事室,倘使用紙本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臺中市政府水利局 水利管理科 約僱職務代理人職務」字樣及寄件者姓名。
(三) 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得備取1-2名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四) 職務代理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預計至115年3月下旬),約僱四等250薪點(月薪34,775元)
其他 (一) 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得備取1-2名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二) 報名文件請用影本並以A4紙張雙面影印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連絡人 張小姐
連絡電話 04-22289111轉5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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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11-05
  • 發布日期: 2025-11-0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水利局‧人事室
  • 點閱次數: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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