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熱門公告 > 機關徵才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
職稱 助理員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名額 1名
有效期間(迄) 2025-12-02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職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且無考試限制調任之情事(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且最近5年考績考列四年甲等一年乙等以上者。
(三)具採購專業證照或全民英檢(或相當全民英檢)初級檢定以上合格為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區里行政科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6樓)
報名方式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12月2日前以線上方式報名:
(一)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職缺應徵畫面,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自傳並簽名、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新銓敘部審定函、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依序掃描成一個PDF檔後完整上傳至該系統。
(二) 未依上述方式上傳、傳送或資料不全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其他 報名人員合於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本局將逕予銷毀以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並可依序遞補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連絡人 徐小姐
連絡電話 04-22289111#29063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11-28
  • 發布日期: 2025-11-2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 點閱次數: 130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