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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115年約聘社會工作員

機關徵才
職稱 約聘社會工作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名額 約聘社會工作員:正取1名,備取2名。本次職缺為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自籌經費進用缺,備取人員不分經費來源,依當時出缺職位依序遞補,如有經費來源不同導致薪資差異請自行考量,候用期間於公告結果之翌日起5個月。
有效期間(迄) 2025-12-31
資格條件 一、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之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二、 取得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少年輔導相關科系之學位(社會工作、心理學、輔導與諮商類、犯罪防治學等)。
工作項目 一、 少年偏差行為輔導直接服務。
二、 辦理與機構組織運作相關之行政工作(包含行政庶務、計畫撰寫、志工、宣導業務及輔導相關研究……等)。
三、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 (408013-臺中市南屯區干城街2號1樓)
報名方式 報名方式 一、 報名日期:自簡章公告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二、 報名方式(請於信封上註明報名約聘社會工作員甄選):
 1、 掛號郵寄報名: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寄至本會(地址:408013-臺中市南屯區干城街2號1樓,電話:04-2258-3709),以報名截止日當天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 親送報名:請於報名截止日當天17點前送達本會辦公室(同前地址及聯絡方式)完成報名,逾期不收件。
三、 報名應繳資料,第1項至第4項一式5份,依序排列裝訂(簡單整齊即可,不需特殊封面):
 1、 甄選報名表(請貼照片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履歷及自傳。
 3、 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少年輔導相關課程請用螢光筆註記)、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應屆畢業得於面試當日補件,當日未能提供者,恕取消面試資格)、證照影本(無則免)、在職證明(應屆畢業免附)及工作經歷證明(應屆畢業免附)、駕照影本﹙須可實際上路﹚、男性須檢附退伍證件影本或免役證明文件影本。
 4、 輔導實務題:請說明個案紀錄撰寫之重點(若能舉例說明更佳)。
 5、 素行調查同意書。
 6、 繳交貼妥掛號郵資(28元)書寫完整中式標準回郵信封1個(寄達成績單使用)。
 7、 資料不全者,請於通知期限內補齊,未補齊者視同資格不符;繳交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取消甄選資格,已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負;報考所附相關資料均不予退還。
四、 甄選方式:第一階段書面資料審核後,依書面資料審核成績取前5名進入第二階段實務演練及口試。
五、甄選口試日期及時間:115年1月13日(星期二)9時。
六、甄選口試地點: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2樓會議室(408013-臺中市南屯區干城街2號)。
其他 一、 薪資待遇:新臺幣40,432元﹙六等一階280薪點﹚。
二、 書面資料審核成績前5名進入第二階段面試者,本會將於官方網站及臉書粉絲專頁公布考生口試序號及排定口試時間,請應試考生自行上網確認。
三、 口試當天,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或健保卡備查,若唱名3次未到者,視同放棄應試資格。
四、 如有甄選相關疑問,請來電04-2258-3709林欣儀社工洽詢。
五、 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六、 報名簡章於下方或上臺中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網站-活動訊息https://www.police.taichung.gov.tw/juvenile/下載。
連絡人 林欣儀
連絡電話 04-2258-3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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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12-29
  • 發布日期: 2025-12-2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
  • 點閱次數: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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