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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養護工程處-綜合行政職系-助理員-徵才公告(公園景觀維護科)

機關徵才
職稱 助理員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職系
名額 1名
有效期間(迄) 2026-04-10
資格條件 須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或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3.近5年考績分數皆79分以上,且近5年無重大懲處。
工作項目 1.預算控管。
2.綜合性業務資料彙整。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512號(潭子聯合辦公大樓)
報名方式 (一)現職人員採線上作業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最高學歷證書(碩士以上,請再檢附大學學歷)、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其他職系認定資料、英語檢定及相關專業證照(無則免附)等。
(二)非現職人員採書面方式應徵,請檢附以下資料:
(1)完整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細填寫並黏貼照片、註明手機及email等聯絡方式)。
(2)最高學歷證件(碩士以上,請再檢附大學學歷)。
(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最新一筆派免令影本。
(5) 銓敘審定函影本。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7)英語檢定及相關專業證照等影本(無則免附)。

※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依序排列裝訂成冊,由本人簽名或蓋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
※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缺,於115年3月9日前掛號郵寄「427215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512號5樓」臺中市養護工程處人事室李小姐收,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日期為憑)。
其他 1、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經本處通知而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2、各職缺除依需求名額錄取正取人員外,得視成績酌增候補人員至多2名,並以遞補與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如應徵人員均未達錄取標準,得予從缺。
※參加甄選之非現職人員,須俟報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同意自行遴用後始為確定錄取。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銷派。
連絡人 人事室李小姐
連絡電話 04-22289111#39552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3-05
  • 發布日期: 2026-03-0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
  • 點閱次數: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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