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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組約用人員職務代理人徵才

機關徵才
職稱 約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名額 1名
有效期間(迄) 2026-05-15
資格條件 1.學歷要求:專科以上
2.科系要求:符合食品、醫藥衛生相關科系之專科以上畢業者。
3.駕照要求:需具備駕照(種類):機、汽車駕照皆具。
4.工作經驗:不拘
5.語文能力要求:英語(普通)、台語(普通)
6.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工作項目 衛生檢驗等公共衛生相關工作
工作地址 臺中市南屯區向心南路811號4樓(食安處檢驗組實驗室)
報名方式 1.資格條件:
(1) 食品、營養、生物科技、藥學、公共衛生等相關科系所畢業。
(2) 從事食品、食品檢驗業務及領有食品檢驗相關國家考試證書者尤佳。
2.本職缺採通訊報名,恕不接受到本處現場報名。
3.意者請檢附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明影本各一份,於115年5月15日前(含)郵寄至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檢驗組辦理報名,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4.報名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信封上註明「應徵檢驗組約用人員職務代理人職務」。
5.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
6.郵寄地址:408臺中市南屯區向心南路811號4F
7.聯絡電話:04-23801182轉307 洪小姐
8.本案甄選職缺除1名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9.歡迎具身心障礙身份者參加徵選。
10.甄選錄取人員名單將公告於本處網站(面試成績未達平均70分,將公告從缺)。
其他 1.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至17時,必要時須配合業務加班及夜間、假日出勤。
2.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3.核薪方式:月薪(約新臺幣38,948 元)。
4.僱用期限:代理期間自實際簽約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或原職務約用人員復職之前一日止。惟期間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援助(救濟)。
連絡人 洪小姐
連絡電話 04-23801182轉307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5-08
  • 發布日期: 2026-05-0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人事室
  • 點閱次數: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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