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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新社區公所里幹事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
職稱 里幹事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官職等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名額 1
有效期間(訖) 2026-06-24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 未具他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四、無公務人員考試法及其施行細則所訂限制轉調情形 (但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所訂不受原轉調機關範圍之限制者除外)、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
五、 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前科,或涉及該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六、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所里辦公處相關業務。
二、辦理低收、臨時避難收容場所暨災民收容救濟業務。
三、協辦表揚活動、社會服務等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新社區公所(426017臺中市新社區興社街二段28之1號)。
報名方式 一、線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公告有效期間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上傳照片、填寫簡要自述),再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二、檢具資料:
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以A4規格依序掃描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至應徵系統附件。
(一) 考試及格證書。
(二)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三) 現職派令。
(四) 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
(五)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六) 相關英語、客語能力測驗合格證書或其他種類證照(無則免附)。
三、履歷內請務必註明日間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空白視同資格不符。
四、經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擇符合需要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證件不全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惟應徵人員無適當人選時,本所得予從缺。
連絡人 人事室邱小姐。
連絡電話 (04)2581-1111分機232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6-17
  • 發布日期: 2026-06-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新社區公所‧人事室
  • 點閱次數: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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