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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秘書室法制職系秘書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
職稱 秘書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
官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職系 法制
名額 1名
有效期間(訖) 2026-06-29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法律系學士(含)以上畢業。
(二)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及格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7職等以上之現職法制職系人員。
(三) 律師高考及格或領有律師證書。
(四) 實際從事法制業務達5年以上經驗者,如具辦理行政訴訟、國家賠償事件經驗者尤佳。
(五) 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六)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 辦理本局主管法令修訂、審議及闡釋事項。
(二) 辦理採購、租賃及補助等契約審議相關事項。
(三) 辦理訴願、行政、刑事及民事訴訟實務相關事項。
(四) 辦理行政執行、國家賠償業務等相關事項。
(五) 襄理秘書室業務。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5樓)
報名方式 (一) 本職缺採線上報名,符合資格條件且具有意願者,請於115年6月2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完成授權並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 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語言檢定證書或其他專業證照等。
其他 (一)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本局將擇優面試,面試時間另行以電話通知,若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
(二) 本案除正取1名外,得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備取人員視需要依序遞補或以遞補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連絡人 莊小姐
連絡電話 (04)22289111#31052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6-25
  • 發布日期: 2026-06-2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人事室
  • 點閱次數: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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