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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秘書室法制職系科員

機關徵才
職稱 科員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名額 1
有效期間(訖) 2026-07-14
資格條件 1.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法制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並從事法制業務達三年以上經驗。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法制之制(訂)定、修正、廢止事宜。
2.辦理法律適用疑義及採購案會簽。
3.辦理國家賠償案及採購爭議申訴、調解案件之審查。
4.辦理法制相關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
報名方式 (一)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先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 Data)」完成登打「簡要自述」,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完整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上傳資料建議包含現職及歷任職務派令、現職及歷次銓敘部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通過全民英檢分級檢定測驗或相當測驗合格證書或成績單影本(無則免附)等。
(二)非現職人員請採下列方式擇一投件:
1、曾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且在職時曾以自然人憑證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者,得依照現職人員應徵方式,以該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
2、參加甄選之非現職人員,須俟報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同意自行遴用後始為確定錄取。
(三)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本局及所屬機關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四)其他:
1、未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請勿報名;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面試及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2、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銷派。
連絡人 人事室陳小姐
連絡電話 04-22289111分機34713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7-08
  • 發布日期: 2026-07-0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
  • 點閱次數: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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