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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清⽔地政事務所地政職系課員(預估缺)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
職稱 課員(預估缺)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系 地政職系
名額 1
有效期間(訖) 2026-07-27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地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經高等、普通考試或相當特種考試以上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但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所訂不受原轉調機關範圍之限制者除外)。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之1條、第21條第1項各款所定情事及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
工作項目 (一)辦理地政及土地登記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清水地政事務所(臺中市清水區鰲峰里大街路138號)
報名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應徵作業方式,符合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至⾏政院⼈事⾏政總處事求⼈徵才系統本職缺應徵網頁,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核對個人資料及登打自傳,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依順序檢附下列文件掃描檔,上傳至職缺應徵/我要應徵網頁之附件欄內,檔案文件統一為A4大小: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細填寫並確認附有大頭照,填表人欄位務必簽名,自傳不可空白,並註明上班時間聯絡電話、email)。
2.現職派令。
3.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4.最高學歷證書。
5.考試及格證書。
6.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7.身分證正反面。
8.其他職系認定或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所訂不受原轉調資料(無則免附)。
9.已通過全民英檢或外語能力測驗者請檢附及格證書(無則免附)。
10.如具有身障手冊或採購證書亦請附上(無則免附)。
其他 1.未完整上傳上述資料者或資料提供不實,視同資格不符;完成線上報名者,合於資格條件人員,本所將擇優電話通知面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個人資料本所將逕予銷毀以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2.報名人員所檢附之各項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報名期間:115年7月14日至115年7月27日(以完成線上報名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4.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惟本次甄選如無適合人選,本所得予從缺。
5.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出缺日為115年9月15日),俟實際出缺後辦理相關任用事宜。
6.聯絡電話:報名事宜請洽04-26237141轉603廖小姐。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本所聯絡人04-26237141轉分機101黃小姐。
連絡人 廖⼩姐
連絡電話 04-26237141轉603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7-14
  • 發布日期: 2026-07-1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清水地政事務所‧人事管理員
  • 點閱次數: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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