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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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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要求:詳如下列工作經驗條件 科系要求:詳如下列工作經驗條件 駕照要求:需具備駕照(種類):機車或汽車(請檢附) 工作經驗:須具備以下條件(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心理、諮商輔導、社會工作、護理、犯罪防治、公共衛生相關學系學士以上學歷或領有護理師、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證書者。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 3.具護理專科以上學歷且具精神科護理或藥癮(毒品)個案直接服務經驗滿2年以上。 4.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核定前已任職為藥癮(毒品)個案管理員者,其科系不受上開限制。 語文能力要求: 1.英語:稍懂 2.台語:普通 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