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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交通局約僱人員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
職稱 約僱人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名額 1
有效期間(訖) 2026-07-28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國內外高級中等學校以上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須具備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簡報製作、Excel統計能力。
(四)、須具備汽、機車駕照。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綜合業務及交通工程之規劃與設計相關業務。
(二)、辦理行人、易肇事交通安全設施改善相關業務。
(三)、辦理本市自行車道及公共自行車等相關業務。
(四)、辦理綜合規劃及標案管理相關業務。
(五)、辦理交通違規裁罰及行政管理等業務。
(六)、其他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
報名方式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5年7月28日前檢附履歷表(含簡要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等書面資料,郵寄至臺中市政府交通局人事室收(地址: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聯絡電話:04-22289111#60805周小姐)。
其他 (一)、僱用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並將視工作表現考核優異者續僱之。
(二)、僱用職等:約僱四等250薪點。(月薪折合新台幣34,775元,另須自行負擔勞、健保及勞退個人自付部分)。
(三)、本職缺後續將視單位人力運用情形及業務需要,必要時得調任至本府交通事件裁決處。
(四)、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優舉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須退還報名文件者,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
(五)、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六)、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連絡人 周小姐
連絡電話 60805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7-17
  • 發布日期: 2026-07-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
  • 點閱次數: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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