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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運動局約用人員2名甄選公告

機關徵才
職稱 約用人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
官職等 無。
職系 無。
名額 2
有效期間(訖) 2026-08-07
資格條件 請提供證明文件
(一)國內外大學校院畢業。
(二)如具備以下資格者,得優先錄取:
1.具國內外大專校院體育運動或特殊教育相關系所畢業之學歷者。
2.具備推動身心障礙運動經驗2年以上者。
3.受聘於直轄市、縣市政府114年運動i臺灣2.0 計畫專任助理。
4.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協助辦理本市「運動部輔導地方政府推展適應運動計畫」相關行政庶務及資料彙整作業。
(二)協助彙整及發布計畫相關活動資訊,並追蹤、控管各項活動及課程執行進度。
(三)協助辦理年度計畫各項活動之行銷宣傳及成果資料彙整作業。
(四)擔任本市計畫訪視作業聯繫窗口,辦理訪視委員聯繫、受訪單位協調、活動計畫彙整及訪視紀錄表收件等相關事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99號惠中樓10樓或本局指定執行勤務地點。
報名方式 本職缺採線上報名,報名期限至115年8月7日止,作業方式說明如下: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自傳不得空白),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局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完成授權後,後續另逕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資料影本(均為PDF檔)完整上傳至該系統:
1.最高學歷證書(持外國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並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大陸學歷須通經大陸地區公證)。
2.工作經驗相關證明文件(離職證明、服務證明等)。
3.英文檢定、專業證照、作品等相關文件。
(三)以上所需繳交之資料,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其結果概由當事人自行負責。若已錄取者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本次公開甄選先以書面審查,經初審合格將擇優通知面試(或加業務測驗),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不再通知應徵者。並視成績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其他 (一)月酬標準:月薪依學歷敘薪【學士36,169元】;【碩士41,367元】。(另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部分費用)。錄取人員如為自「運動i臺灣2.0計畫」接續聘雇者,年資及專業加給得累計,並得沿用國民體適能指導員專業加給相關條款。【月酬標準將配合計畫及經費編列情形辦理】
(二)進用期間:自通知錄取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如僱用期滿或僱用原因消滅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優舉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洽詢電話:臺中市政府運動局(人事室)04-22289111轉51951卓小姐、51952邱小姐;業務部分請洽全民運動科黃科長04-22289111轉51401。(來電時間為8:30-12:00及13:30-17:00)。
連絡人 卓小姐、邱小姐
連絡電話 04-22289111轉51951、51952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7-31
  • 發布日期: 2026-07-3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運動局‧人事室
  • 點閱次數: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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