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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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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5年9月4日前檢附最高學歷證件或相關學歷證明、經歷等資料、畢業證書及履歷表(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等證明文件,寄至本所辦理報名(地址:臺中市東勢區東蘭路26號;聯絡電話:04-25886008分機26),報名文件請用影本並以A4紙張影本依序裝訂,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書記職代職務」。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如5個月內遇有相近職缺,得擇優遞補。 (四)本次應徵正取人員,應於接到通知後3日內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為放棄錄取資格,並由本所通知候補人員報到。 (五)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六)僱用期限:本職務為因病請假期間人員之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至因病請假人員銷假前一日止,惟如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七)月薪:約僱3等230薪點(約新臺幣32,450元,尚須扣除勞健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等自行負擔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