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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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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二) 所具資格與薪資對應如下: 1. 約聘六等三階312薪點(月薪43,399元),資格為國內外大學相關科系畢業者。 2.約聘六等四階328薪點(月薪45,624元),資格為國內外大學相關科系畢業且具相關工作經驗滿一年者。 3.約聘六等五階344薪點(月薪47,850元),資格為國內外大學相關科系畢業且具相關工作經驗滿二年者。 4.約聘六等六階360薪點(月薪50,076元),資格為國內外大學相關科系畢業且具相關工作經驗滿三年或具國內外碩士以上相關科系畢業者。 5.約聘六等七階376薪點(月薪52,301元),資格為國內外碩士相關科系畢業且具相關工作經驗滿一年以上者。 (三) 工作經驗不拘,具污水下水道系統工程及行政相關實務經驗者尤佳。 (四) 具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等。 (五) 具機車或汽車駕照。 (六) 工作態度積極、認真負責、品行端莊、無不良嗜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