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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行政助理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
職稱 行政助理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無
職系 無
名額 1名
有效期間(訖) 2026-10-28
資格條件 (一) 男女不拘。
(二) 高中(職)以上畢業並能獨立作業,男性需役畢。
(三) 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與熟悉office及公文寫作等能力尤佳。
(四) 品行端正且具服務熱忱者。
(五) 具機車或汽車駕駛執照。
工作項目 (一) 協助辦理文書、檔案資料整理及收(送)公文。
(二) 辦公環境清潔及維護工作。
(三) 支援大安港媽祖文化園區遊客中心櫃台服務、展覽區域營運、導覽、巡查等事項。
(四) 協助大安風景區行政助理工作分配、協調等事項。
(五) 協助臺中市3個風景區巡查、管理、環境清潔維護、維修等事項,須配合人力檢討調派至3個風景區工作。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詳細情形請洽林主任、謝課長04-22289111分機58031、58512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含所屬機關)指定之地點(臺中市政府陽明市政大樓、臺中市大安風景區、臺中市大坑風景區、臺中市大甲鐵砧山風景特定區等)。
報名方式 1. 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5年10月28日前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學經歷證件或其相關證明文件;身心障礙者請附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具原住民身分者,請附戶籍謄本正本。郵寄至本局秘書室辦理報名。(地址: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聯絡電話:0422289111#58034杜先生),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臺中市觀光旅遊局行政助理」。
2. 本項報名人員符合資格者係採書面審查方式為之,本局得視實際需要進行面試,審查不適合、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3. 報名文件請用影本並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
4. 應徵報名以郵戳或本局收文章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5. 本次公開徵才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繳驗文件:
(一)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貼兩吋脫帽正面照片1張)
(二)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三) 專業證照影本(無者免繳)。
備註:
(一)本局管理單位所指派之工作地點為主,得依單位訓練需求或服務訓練採輪調制度,除特殊狀況經單位同意外,以2個月為輪調之基準。
(二)其他因本局臨時性業務之需所調派之場所。
(三)本局得因業務需要調整工作地點及項目。
其他 僱用期間: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僱用期間經考核不適任者,本局得隨時終止僱用契約。
工作時間:
(一)上午8時至下午5時(月休8日),休假日以政府行政機關規定為準,並依勞基法規定辦理。
(二)例假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
(三)例假日休息得依實際工作需求輪流擇一派休。
(四)星期六日得擇一排休,以輪休之方式辦理,排定協助辦理活動之日得以排休方式辦理加班(淨山、淨灘、音樂季、午時水等活動)。
核薪方式:工資按月給付,為每月新臺幣32,450元整。
甄試:
(一) 初審:書面審查。(經審查通過者,視實際需要電話通知參加複審,未通過初審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二) 複審:面試。(個人背景、專長等自我介紹、相關工作經歷簡介等)
(三) 錄取公告:錄取名單公布於本局網站。
附則:
(一) 本案錄取報到人員,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囿因前述情事取消錄取資格者,並負民事、刑事等相關責任。
(二) 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或本局收文章為憑,逾期不受理。
(三) 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考試院銓敘部(http://www.mocs.gov.tw)服務園地下載檔案。
連絡人 杜先生
連絡電話 04-22289111分機58034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10-22
  • 發布日期: 2026-10-2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風景區管理所‧人事管理員
  • 點閱次數: 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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