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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眷村自治會會長聯繫會報 陸光七村希儘速發房屋權狀

  台中市政府民政處今(18)日召開97年度第2次國軍眷村自治會會長聯繫會報,由民政處處長沐桂新主持。陸光七村希望將改建工程延誤違約金補助原建戶與儘速將房屋權狀發給住戶,國防部答覆正積極作業中,沐處長也請中興地政事務所協助,讓住戶們拿到所有權狀。


  會報中邀請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副局長鄒日超上校與陸軍十軍團軍眷服務組列席,針對各列管案件說明,對眷村住戶十分重視的市議員楊正中與沈佑蓮也出席與會。


  陸光七村提案希望,改建工程所遭罰的違約金,可將20%補助原地改建戶,同時請國防部儘速將房屋所有權狀與分戶水電圖發給住戶與管理委員會。與會的總政治作戰局副局長鄒日超上校表示,違約金按規定需繳回國庫,作戰局曾在8月提案將20%的違約金補助原地改建戶,但是沒有通過,目前正繼續努力中,明(98)1月的會議會在次提案,希望能達成住戶的期望。


  有關所有權狀發放事宜,鄒上校說,原建戶已交回房屋,經銀行徵信後沒有貸款者會先過戶,目前已經有100多戶已送中興地政事務所作業,希望能達成明(98)年1月或農曆年後作業完畢的目標。鄒上校也希望地政事務所給予協助,沐處長指示列入會議記錄,請地政處協助辦理。


  至於陸光七村分戶水電圖移交一案,陸軍十軍團軍眷服務組表示,今(97)年4月13日交屋前,與三區的主任委員進行公設點交,圖說沒點交是因為主委們表示沒地方放,先暫不點交,目前已發函請建築師將圖說交給各管委會。


  另外,有關公設修繕問題,都市發展處處長黃崇典表示,各改建的眷村大樓,應儘速完成公寓大廈報備手續,完成報備後可以依規定向市府申請公設修繕費用,目前的規定可以補助修繕費的8分之1,明(98)年將研議提高至4分之1,在施工後一年內都可以申請,請眷村住戶們不要放棄自己的權益。(12/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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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發布日期: 2008-12-18
  • 點閱次數: 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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