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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能減碳市府以身作則 今年省38萬餘度電較去年省8%

  為響應節能減碳及永續環保趨勢,台中市政府積極推動節約能源政策,據行政處統計,在各單位全力配合下,市府今(97)年1月至11月節約用電度較96年同期共減少約8%,用電度減少38萬3357度,同時減少約244.198公噸量之二氧化碳量排放。公務車部分,油料亦較去年同期減少3140公升,相當7.348公噸二氧化碳量排放。


  自96年8月17日起各單位全面落實執行以來,行政處分析今(97)年1月至11月止,11個月來較去年同期減少用電約38萬3357度,若依目前電價計,省下的電費高達152萬1,927元,同時減少約244.198公噸之二氧化碳量排放,成效顯著。


  行政處指出,市府節約能源具體措施包括:全面更換再生環保省電日光燈管、縮短每日冷氣開放時間、冷氣開放須關閉門窗,避免外洩、中午休息時間關閉不必要之基礎照明、事務機器設定節電模式、優先採購環保標章產品、申借公務車需3人以上共乘、引擎怠速不超過3分鐘、鼓勵搭乘大眾運輸…等,並建立巡檢機制,不定期由政風處及駐衛警進行預防措施安全檢查。


  行政處表示,為落實節能環保政策,市府已於96年8月成立「節約能源推動小組」,籌辦各項節能相關業務,並就辦公廳舍部分另案擬定「台中市政府辦公廳舍加強節約能源計畫」,藉以推展節約能源行動,並落實自我檢視及查核機制。未來市府將持續落實各項節能政策,以達成加強能源效率管理、順應節能及環保趨勢的目標。(1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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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發布日期: 2008-12-15
  • 點閱次數: 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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