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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峰時段免費公車搭乘 蕭副市長:邀請相關業者溝通創造四贏

  尖峰時段推行免費公車搭乘,真的能提高搭乘率並培養客源嗎?!今(3)日台中市議會審議台中市遊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所提請願案時,議員對市府將於明(98)年試辦「尖峰時段免費搭乘公車」計畫提出質疑,建議市府應與遊覽車等相關業者溝通協調後,再提出計畫送議會。聽取同仁意見後,議長張宏年作出截示,請交通處邀請遊覽車等相關業者,及議員、民眾一同參與所召開之協調會,再將經協調溝通後的修正計畫送議會審查後,該2.54億元預算始得動支。


  為邁入捷運時代培養客源,讓公車成為民眾熟悉的交通工具,市府交通處提出於明(98)年尖峰時段免費搭乘公車計畫,以移轉汽機車使用者改搭大眾運輸工具,未料市府的一樁美意卻讓中市遊覽車客運業者深覺營運受到衝擊,進而向市議會提出陳情,建請將原「尖峰時段」免費搭乘計畫,修正為「離峰時段或星期六、日」,並對所造成損失應予補助及協調轄區學校租用,以維其生存。


  今(3)日市議會審議中市遊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所提請願案時,議員認同遊覽車公會所提尖峰時段免費搭乘,改修正為離峰時段或星期六、日,以培養客源。劉士州議員認為市府應邀請遊覽車、公車等相關業者召開公聽會,進行雙向溝通。他也建議市府可在朝九晚五的上班族,找出潛在客源,培養其搭乘。


  陳福文議員現場調查在場一級主管,上、下班有搭公車者,結果寥寥可數。陳福文表示,市府主管未能配合計畫先以身作則,顯示計畫根本沒效果,他認為市府不要空夢想,遊覽車業者陳情有理,應取消尖峰時段免費搭乘。


  曾朝榮議員表示,為增加搭乘公車次數,應鼓勵離峰時段搭公車,市府不要一意孤行,應與公車業者、市民溝通,不要冒然施行。


  楊正中議員表示,根據他們小組決議,是請市府研議辦理;他也問交通處長溫代欣,尖峰時段是否影響遊覽車業「學生專車」。溫代欣處長表示,據交通處調查,與遊覽車業租用學生專車者,大學有10所(11輛)、中學12所(242輛),計有253輛學生專車,這些學生專車,學校均與業者有簽訂1年或半年契約,學校也會依約付款予業者,所以市府推行尖峰時段免費搭乘公車時,學生要搭乘專車或免費公車,並不會影響遊覽車業「學生專車」。


  陳淑華議員表示,尖峰時段就有民眾搭乘,為何還要在尖峰時段推行免費搭乘,依市場機制應是於離峰時段推時,以培養多一點族群,增加搭乘人口。交通處長溫代欣表示,市府提出尖峰時段免費搭乘計畫,是為讓騎、開車族加入搭乘行列,據調查,塞車都是發生在上、下班時段,為響應節能減碳,讓交通更順暢,市府推出免費搭乘公車計畫,市府很樂意全時段施行,礙於經費有限,經多方考量,選擇在尖峰時段推行。


  黃國書議員也認為市府應與遊覽車等相關業者溝通後,再推行計畫。張廖萬堅議員提議市府可在工業區或公司行號找出潛在客源,透過補助方式以鼓勵其搭乘公車。何敏誠議員也提出鞋商去非洲賣鞋的小故事,並請市府要好好思索,為何經過3次協調,遊覽車業者還要向議會提出陳情,是否是政策太過粗糙。


  丁振嘉議員表示,為迎接捷運,培養客源,市府推行尖峰時段免費公車搭乘計畫,捷運預訂於104年完工,市府應每年推行,直到104年,否則銜接不上。溫代欣處長表示,計畫推行至104年,丁議員在日前總質詢時,有向胡市長提出,胡市長也表示會納入考慮。


  丁振嘉、陳清景、王岳彬、黃馨慧議員等人也表示,市府也應探究公車搭乘率不高的原因,如公車脫班、不守時等;針對遊覽車業者的陳情理由也不是沒有道理,市府也應再與其協調溝通。


  台中市副市長蕭家旗表示,市府推行尖峰時段免費公車搭乘計畫,目的是為培養上班的通勤族,因為政策目的不同,也許對相關業者會造成衝擊。市府會邀請公車、遊覽車等相關業者再協調溝通,希望透過溝通後,能讓計畫順利施行,以創造四贏(公車業者、遊覽車業者、市民、市政府)。(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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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發布日期: 2008-12-03
  • 點閱次數: 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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