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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執勤態度不佳 議員要求改善

  台中市政府主計處97年度「警察服務滿意度調查報告」直指民眾對警察服務最不滿意的是:處理民眾報案不夠積極,佔了51.4%,其次是推諉卸責,佔20.1%,再其次是口氣、態度不夠親切,佔18.9%,引起市議員楊正中的重視,今(21)日在市政總質詢中舉出案例凸顯部分警察人員執法的不當,要求警察局葉坤福一定要根據民眾的反映,確實檢討改進。


  台中市議員楊正中今天在市政總質詢中指出,警察人員執勤的辛苦他知道,尤其大部分的員警都能盡到責任、站在服務民眾的立場來做事,他非常敬佩,也認為市長、警察局長針對優秀的員警要好好地鼓勵、表揚,但有部分員警執勤態度偏差,甚至態度惡劣,警察局長也應該要特別重視,千萬不能讓一小部分人的表現壞了整體的評價。


  他說,依照主計處97年度「治安整體表現—警察服務滿意度調查報告」指出,民眾對警察服務有幾項最不滿意的地方,他想請教警察局葉局長知不知道是那些項目?

  警察局長葉坤福表示,應該是交通違規的告發取締。


  楊正中表示:「不是」。民眾最不滿意的是:受理報案處理不積極,佔51.4%,其次是推諉塞責,佔20.1%,再來則是口氣、態度不夠親切,佔18.9%。


  他說,有些員警真的很可惡,他一個月就接到三件投訴,其中一件是某教授從忠明南路到五權一街附近,明明是綠燈右轉,員警卻等在前方五十公尺的地方攔下他,硬說他闖紅燈,也不聽解釋,就要人家拿駕照出來,多說話就開始錄音,一次又一次重來,這樣的態度民眾怎會不氣?


  另外一件則是在六分局轄區,交通隊處理車禍,明明沒人傷亡,也經過和解,卻硬要將人家移送法辦,他不知道這是什麼道理?倒底是怎麼回事?他要求警察局長一定要負起責任,切實檢討改進。


  警察局長葉坤福則表示,他一定會深入瞭解,針對議員的指教確實檢討改進,做好為民服務的工作。(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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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發布日期: 2008-11-21
  • 點閱次數: 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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