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熱門公告 > 市政新聞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97年度第2次住宅補貼 11/25開始受理申請

  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處表示,今(97)年度第二次住宅補貼,自11月25日起開始受理申請,申請期限至明(98)年2月25日止。有意申請的民眾要把握機會,在期限內儘速向都發處提出申請。


  都發處指出,本市租金補貼每戶每月最高3,000元、期限1年;購置住宅貸款額度最高220萬元、償還年限20年,前5年為寬限期;修繕住宅貸款額度最高80萬元、償還年限15年,前3年為寬限期。


  民眾於受理期間可至本府都市發展處住宅管理科(地址:臺中市403西區民生路36-5號)(電話:04-22289111轉1851-1853)免費索取申請書(或上內政部營建署網站下載(網址:http://www.cpami.gov.tw/web/index.php)),填妥並備齊相關文件,於受理截止日(租金補貼97年12月31日、購置及修繕補貼98年2月25日)前,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市府都市發展處住宅管理科櫃檯(地址:臺中市403西區民生路36-5號)。


  都發處表示,受理期間為:租金補貼自97年11月25日至97年12月31日止,採評點排序方式辦理;購置及修繕補貼自97年11月25日至98年2月25日或額滿為止,採隨到隨辦受理方式辦理,櫃臺辦理時間為:早上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


  為免現場臨櫃人數眾多,申請人久候,請多利用郵寄方式辦理。如有問題,可盡量利用電話詢問,以免影響服務品質,至於申請人具備的條件、應附的書件及注意事項,市府將提供相關文宣資料,供民眾索取,或上住宅補貼入口網、內政部營建署網站查詢。(11/20*5)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發布日期: 2008-11-20
  • 點閱次數: 415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