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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台中市、縣合併升格 內政部31日邀集相關縣市開會研商

  繼台中市縣是否能合併升格、何時升格,日前在台中市議會引發爭論,進而做成決議請市府建請中央儘速公布明確時程後,台中市政府今(24)日收到內政部來文,邀集包括台北縣市、新竹縣市、台中縣市、嘉義縣市、台南縣市及高雄縣市相關主管於本(10)月31日開會研商地方制度法第七條修正案,為縣市政府合併訂定法源,顯示中央政府對此一議題也相當重視。


  為衡區域發展,台中市政府及議會曾多次表達中部應該有直轄市的要求,而此一願望也多次成為候選人的政見之一,但中部若設立直轄市,倒底是台中市單獨升格,還是台中縣市合併升格,縣市之間因應環境及局勢各有不同盤算,直至最近才似乎出現縣市合併升格的共識,但倒底什麼時候能夠升格,地方卻一直沒有明確的訊息。


  日前為此議題,台中市議會再度引發爭論。有人認為此一議題爭論的已經夠久,況且馬總統在競選時也再度列為政見之一,如果不能配合北、高兩直轄市長於民國99年改選時一併改制,馬總統就是跳票,要求中央應該趕快宣布台中縣市於99年改制升格;但也有議員認為升格跳票也不是現在才有,跳票早就跳了,不差多跳一次,民國99年合併升格太過倉促,主張先有配套措施後,於101年宣布,民國103年再正式合併升格。兩方意見爭論不下,最後決議交由中央決定,但要求市府建請中央「儘速」公布明確時程。


  對此「決議」,中央似也迅速回應。台中市副市長蕭家今天指出,市府已經收到內政部來文,準備邀集包括台北縣市、新竹縣市、台中縣市、嘉義縣市、台南縣市及高雄縣市於本月31日開會研商地方制度法修正案。


  蕭家旗表示,縣市要合併升格目前並沒有法源依據,所以內政部此次集相關縣市政府開會研商主要是針對地制法第七條的規定,包括: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之程序及改制計畫應記載事項、明訂改制基準日、相關公職人員任期之處理、改制後民選公職人員就職日、改制後自治法規、原縣(市)、鄉(鎮、市)之機關(構)與學校人員、原有資產、負債及其他權利義務之繼受等問題,顯示中央也相當重視此一議題,已經加快腳步進行。但能不能趕得及99年完成合併升格,蕭家旗則表示,目前仍難以評估。(1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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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發布日期: 2008-10-24
  • 點閱次數: 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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