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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逐年編列預算更新改善老舊公園

台中市政府決於97年起提出5年計畫,對81以前年度開闢之老舊公園,每年以4千萬元經費辦理更新改善。



  建設局景觀工程課表示,市府已在96年度對81年以前興建之公園委外進行規劃,同時並根據民間意見反映,對目前迫切需要之7座公園編列1千萬元經費進行更新改善,列入96年度經費更新改善之7座公園業已完成發包,合計經費共944萬9千餘元,即將進入施工,7座公園是:萬?公園、長春公園、英才公園、大有公園、大安公園、世斌公園及舊社公園。



  列入5年計畫改善更新的公園,目前初步勘定計有32座,不過委外單位將於年底前提出期末報告,並依據不同之需求排定更新改善順序,列入5年計畫辦理,公園數量及名稱在年底前將可予以確定。



  景觀工程課表示,81以前年度開闢興建之公園,由於距今起碼已有20餘年之久,若干設備均已老舊,舖面、植栽(喬木除外)、噴灌設施、廁所、涼亭、照明等均待更新改善,5年計畫完成後,由於衰頹公園業已更新脫骨換胎,預計5年中並將再開闢約15座公園,屆時台中市公園將由目前之212座,增加為227座,遍佈市區每一角落,對都市景觀之美化、市民生活品質之提昇,均有顯著效果。(1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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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發布日期: 2007-10-23
  • 點閱次數: 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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